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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

[日期:2010-06-30]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应届毕业生将达94875人,比2009年增加16051人,增幅达20%,是今年来高校毕业生增幅最大的一年。连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共有11万多人需要就业,就业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31号)和2010年全区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自治区团委等有关部门将组织实施12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努力拓宽就业渠道,最大限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12项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明细表

序号

计划名称

计划人数

组织实施部门

主要内容

1

面向中小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储备人才)

35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服务范围:自治区境内中小型企业;

2、待遇:享有所在储备企业同工作类型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政府对储备人才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700元,其余部分由企业承担);

3、储备期限:2年;

4、报考途径、条件、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内蒙古人才网

2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村官)

3000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1、服务范围:主要担任嘎查村委会主任助理、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岗位;

2、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苏木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

3、工作期限:2年;

4、报考途径、条件、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内蒙古人才网。

3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牧和扶贫)

15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服务范围:乡、镇、苏木;

2、待遇: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自治区三支一扶办负责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条件允许的地区办理社会保险;

3、服务期限:2年;

4、报考途径、条件、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内蒙古人才网。

备注:扶贫工作主要是到乡镇苏木社会保障平台从事民生工作。

4

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800

自治区

团委

1、服务范围:全区指定的服务项目县基层岗位;

2、生活补贴:享受国家财政直接划拨的生活补贴;

3、服务期限:1--3年;

4、报考途径、条件、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全国西部计划项目官方网站、内蒙古人才网。

5

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

1500

自治区

教育厅

1、服务范围:两基攻坚期限、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旗县、三少民族自治旗农村牧区学校任教;

2、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地同级别公办教师的相同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待遇等;

3、聘用期限:3年;

4、报考途径、条件、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网、内蒙古人才网。

6

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

25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服务范围:安排到城镇基层社区社会保障平台从事与社区及社会保障等相关的民生工作;

2、待遇: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0元,交通补贴每人每年1000元,办理社会保险;

3、服务期限:2年;

4、报考途径、条件、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内蒙古人才网

7

公务员考录计划

5000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请关注内蒙古人才网并届时登录,详见公务员考录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公告。

8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6600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请关注内蒙古人才网并届时登录,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公告。

9

人才派遣计划

50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服务范围:大型企业(主要为国有企业及金融部门);

2、工资待遇:享受用工单位派遣员工相应工资及五险待遇,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3、服务期限:一般为长期;

4、报考途径、条件、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内蒙古人才网。

10

人才市场计划

500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工作地点:具有用工需求的各类单位

2、途径、优惠政策:毕业生可通过参加招聘会或在人才市场登记个人信息寻求就业机会。

11

创业培训计划

30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报考条件:具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报道派遣期内毕业两年未就业的内蒙古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可享受优惠政策:免费培训15天及相关优惠政策,详情请登录内蒙古人才网。

12

就业见习计划

80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见习地点:自治区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点;

1   2、工资待遇:政府每人每月发放500元基本生活补助,同时见习单位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并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见习期限:6个月;

4、途径、条件、优惠政策:毕业生就业报到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内蒙古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详情请登录内蒙古人才网。

备注:1. 内蒙古生源:凡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自治区境内以及户籍在自治区境外考入我区高等院校的员工均为内蒙古生源;

      2. 对报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期满后优惠政策

 

1、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编的情况下,由旗县(市区)人事、编制部门统一掌握,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安置到专业对口单位。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的选调生工作,主要从服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期满2年、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中进行考录,一经选调将纳入到自治区选调生队伍进行管理。

3、报考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参加旗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4、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区外院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加分,报考区内院校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升本考试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凡在自治区落实了接收单位(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除外)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受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服务期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人事代理的,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代理服务。

6、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7、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8、在本人自愿、服务单位同意及旗县主管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可申请延续一个服务期(不含特岗教师计划)。延长服务期人员,占当年选拔招募计划。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高校应为其重新办理并发放就业报到证。

 

12项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分批分步骤实施

 

    今年实施的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将紧紧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个阶段分批分步骤进行。全年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就业主渠道的作用,组织各类人才招聘会;将不定期的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月份开始分别组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未就业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加面向中小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创业培训、人才派遣等就业计划。详细就业政策内容和各项就业计划进度信息,请广大高校毕业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